廢輪胎裂解發布的新政策取消了對輪胎生產企業的年處理規模的規定,原來的時候這個新建的輪胎裂解廠必須要滿足年處理量達到2萬噸,擴建的廢輪胎裂解廠要滿足1萬噸的生產規模要求。
現在發布的規范顯示,已經對這個生產規模的門檻已經取消,這對于更多的企業來進入到輪胎裂解領域來說,可以說是一個好消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廢輪胎裂解設備方面有了具體的新要求,也就是應該采用連續式工藝的設備。
連續式設備的工藝比較,生產效率高,對環境污染小,但是設備價格比較貴,目前來說一套16噸的廢輪胎裂解連續式設備是非連續式廢輪胎裂解設備的5倍左右。
但是比起2萬噸的規模來說,這降低了投資。
廢輪胎裂解做為廢輪胎回收利用的四個主要技術項目之一,這幾年發展比較迅猛,各地的成規模的大型廢輪胎裂解廠一座座開始投產,市場前景可期。